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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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地区服务贸易政策制度对比分析

一、服务贸易创新政策制度总体要求

国务院在2016年2月22日颁布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中提出服务贸易试点城市的政策制度要求,即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试点城市和地区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促进机制、政策体系、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着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造服务贸易制度创新高地。

《试点方案》为各地区做出了五个方面政策保障安排,包括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创新金融服务举措;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探索便利化举措。各个试点城市与地区围绕国务院《试点方案》中的五项政策保障安排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

二、服务贸易试点地区政策制度概述

1.地方政策发布情况

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16]40 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所有15个试点城市和地区都提出了相应的地方政策。

除了上述八项主要任务和五项政策保障安排之外,一些地区还提出了特殊的区域政策,如上海提出的建设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广州推行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西咸新区加强投资政策宣传和推荐等。与此同时,天津、武汉和贵安等五个试点城市和地区进一步提出了两套支持服务贸易试点政策措施的规则,以及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的详细清单。八项任务和五项政策保障被细分,同时明确了负责部门,以确保每项工作得到执行并付诸实践。

    2.政策制度总体情况

每个试点区的重点发展领域主要包括金融、外包服务、旅游、交通服务、文化、技术、教育服务、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部分城市将重点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同时,武汉市将专业管理咨询,陕西西咸新区将维护和维修服务列为重点发展领域。

每个试点城市和地区的特殊政策集中在国务院试点项目的八项主要任务和五项政策保障上。首先,为了确保服务贸易创新试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各地区都提出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并在建立管理体系的同时,确保与国际贸易规则的高效便捷联系。

实现双向开放的主要任务也是旨在促进服务贸易各领域更高水平的开放,推动服务贸易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如上海提出推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的”的建设;广州侧重在建筑行业,探索内地与香港建筑行业双向开放;威海利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地方经济合作机制,与韩国仁川自由经济区在落实协定关于服务贸易及服务业合作相关条款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同探索加快推进服务业合作,形成服务业双向互惠开放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同时,面对科技革命浪潮,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更离不开科技的助力。依靠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构建网络平台,不断创新服务贸易业态和模式,提高服务贸易便利化以及服务贸易监管水平。

在优化扶持政策方面,各地区都把重点放在财政,税收和财政支持上,一些地区也提出了专项资金支持。其中,威海广州等地提出设立2000万元的服务贸易基金。由于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国际认证技术的研发,重庆江北新区设立了一项总额1亿元的支持基金。税收补贴,各地区积极落实有关跨境应税服务适用和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同时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政策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据实税前扣除。

一些地区还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如广州设立行业协会,海南建立协调机制,武汉、南京江北新区完善功能载体和建设专项规章等。此外还建立促进平台,制定更符合区域发展和实施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政策。

三、服务贸易试点城市和地区政策制度分析

针对相关政策条款,以下主要围绕试点地区重点发展领域、管理体制创新、财税金融政策、专项资金、统计创新、双向开放政策、便利化措施等进行对比。

 1.重点发展领域

在各地区的政策安排中,海南和天津在主要任务中加入了发展领域细分专项政策。例如,海南市提出要加强对外开放,提高针对教育、旅游、健康医疗等领域的开放程度,并加强对中医药服务领域的深化研究。江北新区、武汉、两江新区、杭州、贵安新区也针对相应的产业出台专项政策。威海、广州、西咸新区在出台细分领域专项政策的同时还对其划分了主次。威海列出了重点突破领域和稳步提升领域;广州列出了优势领域和特色领域;西咸新区列出了优先推进、重点发展和积极培育领域。

2.管理体制创新

管理体制创新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在试点方案中,各地区均颁布有关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的相关政策。武汉、杭州、贵安新区、威海明确在条款中提出将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服务贸易试点工作有效进行。广州、两江新区、天津、贵安新区、西咸新区进一步细化管理体制创新相关政策,具体划分为开展服务贸易领域立法探索、加强统筹协调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及建立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3. 财税金融政策

税收补贴是对于试点城市与地区服务贸易发展支持的主要方式之一。除了税收补贴,财政和金融政策也是重要的支持方式,部分试点地区还出台了投融资政策,建立创新试点基金,用以支持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总体来看,各试点税收补贴方面大致相同,对于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与此同时,各试点地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适合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服务,探索创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

4.专项资金

在15个试点地区的政策中均提及设立专项资金。其中海南、深圳、上海、苏州、威海、广州、西咸新区、江北新区就专项资金具体额度进行了解释。威海、深圳、西咸新区、苏州对专项资金投资领域及其额度、区间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从资金额度来说,海南市给予部分服务贸易企业高达1000 万贴息补贴;重庆江北新区设立了1 亿元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资金。天津、杭州、武汉、成都、贵安新区、两江新区虽然并没有对专项资金金额进行具体解析,但也提出了相关的专项政策。

5.统计创新

在国务院《试点方案》关于发展健全统计体系细则的基础上,各试点城市与区域提出适合各自的地方政策。这些政策可以分类为:建立完善的统计体系;加大统计分析工作力度;定期发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与分析报告、重点企业数据直报;探索建立服务贸易四种模式(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的全口径统计。

6.双向开放力度

各试点地区依据本地区优势和具体情况出台制定关于扩大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鼓励和引导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等双向开放政策。贵安新区和海南将双向开放力度政策落实到了具体行业,针对不同行业提出双向开放力度细则。其余各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区地方特色,提出符合本地区的政策细则,如杭州鼓励服务企业在海外设立“海外仓”、专业市场等;上海提出大力探索游轮旅游服务对外开放;威海利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地方经济合作机制,落实协定关于服务贸易及服务业合作相关条款。

7.便利化措施

依据国务院《试点方案》对提升便利化程度有关政策细则,各试点地区主要围绕探索跨境服务贸易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依托保税区发展特殊出口业务,完善服务贸易企业通关服务、简化流程,以及促进专业人才引入,简化外籍高端人才留华手续等方面深化便利化政策。海南、上海、成都、武汉、苏州、广州、西咸新区、江北新区就便利化措施提出具体细则,要求探索对拍卖、会展、研发、快递等服务贸易企业所通关的艺术品、国际展品、电子商务快件、样品、试剂等特殊物品实行便捷通关。部分地区结合本地区特点出台具体规则,如威海提出简化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互通,提升中韩陆海联运层次;广州提出发展创新入境维修监管模式;天津等地还提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优先提供贷款简化审批程序等。[1]

此外,各试点地区大力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大力推动互联网金融、技术贸易等新兴行业发展,成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亮点和重要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