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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迈向3.0版

  8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自2016年开展以来,带动了全国服务贸易向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当前形势下,开启3.0版的试点工作对稳外贸外资、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和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都有着更加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推动开放的重要举措

  新一轮试点是继2018年批复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2.0版到期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包括服务贸易在内的各个领域都受到巨大冲击。此时推出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有哪些特殊的背景和意义?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从2016年的1.0版走来,到2018年推出2.0版,再到当前推出3.0版有着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一是2018年批复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在今年6月30日到期,此次批复是之前基础上的延续和全面深化。

  二是近年来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兴起,疫情之下新业态更是迅速发展。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既是顺应形势打造开放高地的需要,也是推动稳外贸稳外资和经济加快复苏的需要,还是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三是作为中国对外开放三大展会之一,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即将举办。近期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新政密集出台,服务贸易逆差持续大幅缩小,发布试点有利于形成服务贸易发展的综合效应。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7月3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6年以来,各试点地区围绕改革管理体制、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取得了积极成效,培育了一些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商务部先后分三批印发了74条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其中不乏业态模式创新的例子。2019年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服务进出口占全国比重超过75%,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

  实际上,中国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始于2016年2月,最早分布在天津等15个省、市(区域),2018年6月扩大到北京等17个省、市(区域),此次再扩至28个省、市(区域),新增了11地,重庆由两江新区扩大至21个市辖区。

  在李俊看来,国家对于这一变化有着三重考虑:一是试点地区要具备服务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基础,有服务贸易发展的潜力。目前来看,名单内的试点地区都是区域性中心城市或新区,或者服务外贸发展较好的省份,不仅基础较好,而且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强;二是试点地区选择需要考量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素,这不仅有助于从点到片再到面的发展,形成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新格局,而且也是促进服务贸易充分、均衡发展的考量,可以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三是从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角度而言,在东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方密集布点,推动各地服务贸易协同发展,有利于服务贸易领域突破堵点,加快畅通双循环。

  全面深化协同推动

  从“开展”到“深化”再到“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从1.0版到3.0版的变化,在国务院批复件的表述中可见一斑。

  从《批复》的内容来看,国务院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重点将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

  李俊表示,虽然目前还未公布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总体方案,但试点内容会在2.0版基础上延续总体方向的同时在服务贸易的改革和开放方面有较大突破,更加重视顶层设计,新的总体方案值得期待。

  “不能做政策试验的‘花瓶’,要做惠及全国的‘样板’。”李俊强调,当前服务贸易发展既是全球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大势所趋,也是中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在3.0版试点的推进中,一是中央各部门需要加强协同和联动,突破发展中遇到的障碍;二是各省市一把手需要提高对服务贸易发展的认识和学习,凝聚各部门发展的合力,增强担当精神和创造性,落实即将发布的总体方案;三是注重将服务贸易发展充分融入正在编制的“十四五”规划之中,在框架体系和政策制度安排上协同推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

  在中央层面,2015年8月29日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服务贸易发展工作。该联席会议制度以商务部为牵头单位,由3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冼国义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接下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在深化新一轮创新发展试点的同时,还将推广45项试点案例和经验,加快制订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