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服务
发展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新时代新征程,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文化建设水平,要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持续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快速演变,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不断加速,智能产业、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全球要素资源配置方式、产业发展模式和人们生活方式。文化和信息互联技术融合,不断催生新型文化业态,延伸文化产业链。我们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的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数字文化产业依托各类文化资源,利用数字技术及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文化传播与内容升级,是一种体现创新性、体验性、互动性的文化服务产业形态。近年来,我国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是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得到拓展。通过与数字技术融合,文化产业各领域逐步开拓线上空间,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蓬勃发展,丰富了人们的文化体验形式和消费模式。二是文化产业新业态不断生成。在数字技术支持下,科技引领、跨界融合、线上线下协同、IP衍生已成为文化产业新业态生成的主要方向和途径。比如,依托互联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载体对文化产业传播方式进行创新,催生了微电影、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借助3D打印等新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材料,可以提高创意设计水平,提高文化产品制造水平;等等。三是数字文化产业“出海”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在中华文化“走出去”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2023年2月发布的《中国数字文化出海年度研究报告(2022年)》显示,以网络文学、网络动漫、在线影视剧、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短视频及直播等业态为代表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得到海外各界的关注与认可,已经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力量,特别是游戏、影视剧在国际市场异军突起,海外关注度和认同度都较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尽管数字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中增长势头迅猛的产业门类之一,但要清醒认识到,新征程上,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文化创新创造能力还不够强,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还不够多;我国文化话语权与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不相匹配,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任务仍然艰巨。这些方面都是数字文化产业应该大有可为、必须有所作为的重要领域。面向未来,我们要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进程中,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一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超高清等技术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各环节的应用。二要继续推动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演艺等传统业态升级,主动调整优化文化业态和产品结构,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尽快实现全面转型,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文化企业间的融通协作,支持数字文化企业发展壮大,发展数字文化产业集群。三要着眼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满足人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文化需求,鼓励各种艺术样式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表现形态、丰富数字内容,努力提供更多优质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四要培育以文化体验为主要特征的文化新业态,创新呈现方式,丰富人们的文化体验形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在数字文化方面的获得感、参与感、体验感,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五要在文化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呈现等领域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引领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方向。推动文化产业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链条更加畅通,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良性循环。六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推动文化产业与新型农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